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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个人的结论:go和Java的发展各有侧重,go完全取代Java成为下一个企业级开发语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完全是有可能的。理由如下:
成都创新互联坚持“要么做到,要么别承诺”的工作理念,服务领域包括:成都网站建设、网站制作、企业官网、英文网站、手机端网站、网站推广等服务,满足客户于互联网时代的惠东网站设计、移动媒体设计的需求,帮助企业找到有效的互联网解决方案。努力成为您成熟可靠的网络建设合作伙伴!
Java拥有丰富的开源资源,成熟的产品框架,数量庞大的程序员队伍以及活跃的社区
go最初是google为了解决自己的项目而创立的基于C语言开发出的语言,虽然有社区的支持,但目前发展的时间远远不如java,需要更多的时间积累 框架不够成熟和丰富也是go的一大弱势。
go相比Java的优势: 1.Go语言语法简单,包含了类C语法。更容易开发出快速上手的高性能应用。 2.Go语言编译效率高。Go的快速编译时间是一个主要优势。 3.自由高效。Go天生支持高并发环境(这也是google设计Go的初衷之一),在高并发环境中Go拥有着巨大的优势。 4.强大的标准库。Go的标准库已经非常稳定,lib库也在不断地扩充和完善中 5.部署方便(基于C语言的特性是的Go语言的二进制文件可以运行于任何一种操作系统,天生的跨平台特性,更优于Java)
Go语言作为一个新兴的编程语言,因其最初的商业开源的特性,有Google的加持,加上现在区块链技术中Go项目所占比例逐渐增加,因而在后续区块链的产业中,Go语言的比重会逐渐压过Java。因而Go语言完全有可能在新一轮的科技产业发展中成为企业开发项目的首选语言
仅为个人阅读时遇到的困惑的理解,希望友善讨论
2021.6.25
《GO语言圣经》-《GO程序设计语言》
P5
在命令行中运行
go run main.go 一 二三 四
得到的结果
在命令行中运行
go run main.go 一 二三 四
得到的结果
range 获取一个范围,
有两个返回值,在本例中分别是 i 和 arg 。
第一个返回值 i 总是从0开始的,和 range 取范围的值(也就是本例中的 os.Args )无关。(也就是本例中 os.Args[1:] 虽然是从 os.Args 的1值开始取的,但是在 range 中还是0)。
第二个返回值 arg 是切片的结果。
我理解的: range 将 os.Args 切成一个数组,先返回数组下标,再返回数组内容。
应该是递归层次太多,导致溢出了,考虑这个转变成循环吧,不然70级斐波那契递归层次太多了
仅为个人阅读时遇到的困惑的理解
2021.6.16
《GO语言圣经》-《GO程序设计语言》
P3
在命令行中运行 go run main.go 123
会输出 123
在命令行中分别输入(注意空格)
(1) go run main.go 123
和
(2) go run main.go 1 2 3
(1)中输出结果
第一行是go命令的位置
第二行是for循环内的“一个参数”的结果
第三行是for循环外的最终结果
(2)中输出结果
第二行是for循环内“第一个参数”的结果
第三行是for循环内“第一个和第二个参数”的结果
以此类推。
(3)如果空格大于一个,仍会以一个空格输出
这时我才理解到书中所讲述的:
也就是以空格分隔代表新的一个参数。
1.马克吐温文笔犀利,既善于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又善于进行(夸张描写),寓讽刺于其中
2、这篇文章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叶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
3、汤姆索亚的全名是:(马克·吐温)
4、汤姆索亚住在谁家里?(波莉姨妈)家里还有谁?(锡德)
5、“汤姆的姨妈罚汤姆干一件事,汤姆却把这件事当做快乐游戏引诱小朋友为他干,并交换得到了许多小朋友的苹果、风筝、铜门把手、石头弹子、鞭炮、小铁兵、刀把……”这件事指的是:(刷墙)
6、啊呀,这女孩长得可真漂亮,一双可爱的蓝眼睛上闪动着长长的睫毛,一对金黄色头发编成的长辫子在身后晃荡,白色的衬衫扎在宽松的绣花长裤里,显得格外整洁动人。我们刚刚在战场上获得大胜的大将军汤姆心想,像这样的美人,一定属于我这样的英雄。这段话描写的人是谁?(贝基·撒切尔)
7、汤姆喜欢的第一个女孩是:(艾美·劳伦斯);第二个女孩是:(贝基·撒切尔)。
8、汤姆背不出《圣经》,但他却想出一个办法从校长那里得到了一本《圣经》,他的办法是:(找别人换票)
9、“他经常穿着大人丢掉不要的破衣烂衫,全身一年四季都在开花,衣服上绽开的破布条随着他的蹦蹦跳跳而飘舞。他头上戴着一个很大的破帽子,一块弯月亮样的帽边搭拉下来遮住了半边脸,肥大的上衣几乎拖到脚跟,裤子只一根背带挎在肩上,另一根背带不知哪里去了,裤裆像个大口袋吊在两腿之间,一只裤脚卷着,还有一只毛了边的裤脚拖到地上,走一步带起一阵灰尘。”这段话描写的人是谁?(哈克贝利·芬)
10、汤姆去上学,看见课室坐着新来的美丽女孩贝奇·萨契尔,他想坐到贝奇身边,故意老实对老师说他迟到前与流浪汉(哈克贝利·芬)在一起。
11、汤姆与(哈克贝利·芬)一起在半夜去坟地里埋野猫时,看见(印第安·乔伊)把(罗宾逊)医生杀害了,这个杀人者却把罪行嫁祸给了(穆夫·波特)
12、汤姆想当海盗,他和(乔伊·哈珀)、(哈克贝利·芬)一起乘木筏来到密西西比河上的(杰克逊)岛,玩了一星期后,他们又在(镇上的人以为他们死了,并为他们举行葬礼的)时候出现在全镇人的面前。
13、老师杜平的《解剖学》这本书被(贝基·撒切尔)撕破了,老师追查时,汤姆却说是自己撕破的。
14、暑假里,汤姆希望改掉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气,加入了小镇上“(少年节制会)”这个组织,并得到一条绶带,但汤姆后来退出了。
15`、汤姆勇敢地在法庭上站出来作证,指出(印第安·乔伊)才是杀害(罗宾逊)医生的凶手,被冤枉的(穆夫·波特)最后被无罪释放。但凶手却逃走了。
16、汤姆和(哈克贝利·芬)在鬼屋寻宝时,发现了杀人犯(印第安·乔伊)和一个装聋作哑的西班牙人,并得知他们获得了一袋金币。
17、印第安·乔伊要报复(汤姆),被(汤姆和哈克)发现跟踪,他赶紧报告威尔士,威尔士带两个儿子持枪抓捕,但印第安·乔伊逃跑了。
18、郊游时汤姆和贝基困在(迈克杜格尔)溶洞里,在洞中发现印第安·乔伊也躲了进来,汤姆和贝奇从洞中出来后,贝奇的父亲用铁门把洞口封了起来,最后印第安·乔伊的下场是:(饿死了)
19、过后,汤姆和(哈克贝利·芬)从侧洞进去找到了印第安·乔伊埋藏的金币,他们发了财。之后道格拉斯寡妇收留(哈克贝利·芬)在自己家里生活,他虽不习惯,逃了出来,但在汤姆帮助下,他愿回到道格拉斯寡妇家里,他们并商量着结伙做强盗。
汤姆早年失去双亲,被寄养在姨妈那里。在姨妈眼中,他是一个淘气、捣蛋的孩子。在学校也是一个令老师头疼的问题儿童。对他离家出走历险,从你的角度上讲你赞同吗?请多角度的列举理由。( 对,过着自由自在的流浪生活。他们去墓地探险,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受到审判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杀人真凶,成了一位不起的英雄。郊游时,汤姆用智慧和胆识拯救了自己和小伙伴,最后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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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书名《汤姆索亚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精彩情节(本书描写密西西比河畔一小镇上的淘气孩子汤姆和伙伴流浪儿哈克因为厌恶枯躁的学校课程和庸俗的生活环境而去做一系列冒险有趣故事。小说反映了十九世纪末的美国社会,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
我觉得为什么马克·吐温写的很好呢?原因就这么几点,1。作者把语言环境写的很逼真,仿佛我们也在那儿。2作者把汤姆·索亚的情绪化写的非常逼真,下面我就具体的说说这本书。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顽童形象,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汤姆,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
它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生活。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将军,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知道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小汤姆的故事是一个个令人废寝忘食的故事。在主日学校里,他是顽皮,惹老师头疼的问题儿童。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施出诡计,不但让那些男孩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还自动奉上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卓依。成了一个不起的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宝藏。汤姆·索亚的作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
推荐理由( 读了这本书知道了:只有靠自己的思考,才能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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